程进:“各美其美”何以“美美与共”?美丽中国建设的区域协调逻辑

发布者:刘召峰发布时间:2026-10-13浏览次数:10

 美丽中国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具体呈现,其建设过程蕴含深刻的区域逻辑。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》提出,要因地制宜、梯次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全域覆盖,展现大美西部壮美风貌、亮丽东北辽阔风光、美丽中部锦绣山河、和谐东部秀美风韵。壮美、辽阔、锦绣、秀美,国土空间的多元图景构成了美丽中国建设的自然基底。全域覆盖不是千篇一律,因地制宜需要尊重自然禀赋差异与区域功能分工。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与连通性、环境问题的跨域传导、全面绿色转型的系统性推进,决定了美丽中国建设需要从“各美其美”走向“美美与共”。而要实现这一走向,首先需要认识区域差异的客观性与合理性,这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前提;进而需要厘清差异何以走向协同、协同何以容纳差异,这正是把握美丽中国建设区域协调逻辑的关键。

 

地域分异奠定

美丽中国建设的空间基础

 

 把握国土空间的地域分异规律,认清差异化功能定位的内在要求,是理解各区域因地制宜推进美丽中国建设、实现“各美其美”的现实基础,也是阐释美丽中国建设区域协调逻辑的起点。

 自然禀赋差异构成国土空间本底。我国幅员辽阔,地形、气候、水文等自然条件复杂多样,不同区域的资源储备、环境承载能力与生态系统结构因此呈现出显著差异,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区域生态格局。这些差异化的自然禀赋是自然条件长期演化形成的客观现实,具有较强稳定性。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美丽中国建设需要立足各地自然条件,因地制宜、因势施策,尊重国土空间的差异性,统筹生态保护修复、生态建设与绿色发展布局。

 地域分异规律厘定多元化功能定位。美丽中国建设是全域性、系统性工程,涵盖生态保护、绿色发展、人居提质等多重目标,单一区域难以均衡承载全部建设任务。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、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,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重要抓手。依据不同区域的资源条件与承载能力划定主体功能、厘清发展权责,对生态空间、农业空间、城镇空间实施分类管控,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内在要求。因此,推进美丽中国建设,需要摒弃同质化的评判标准与建设模式,健全与主体功能定位匹配的考核评价机制,引导不同区域各尽其能、各担其责。

 差异化布局促成各美其美发展格局。基于比较优势形成的差异化空间布局,是对区域发展路径的主动塑造,为各区域探索适配自身资源禀赋的绿色发展路径创造条件。生态功能区立足生态屏障功能,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;农产品主产区立足粮食安全功能,推进农业绿色转型;城镇化地区立足产业集聚功能,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。差异化布局能够有效避免区域同质化竞争与重复建设,推动生态资源、绿色要素在全域实现科学配置与高效利用,各地立足自身建设重点,把资源与精力投向契合本底条件的建设任务。多样的区域之美相互映衬、相得益彰,共同构筑起美丽中国丰富多元的空间图景。

 

跨域协同彰显

美丽中国建设的价值内核

 

 生态系统的整体性,以及区域发展权益的平衡性,决定了美丽中国建设需要树立全域统筹的协调思维。实现区域协调,离不开行之有效的跨域协同,这既是美丽中国建设纵深推进的实践方式,也承载着生态公平、发展共生、整体最优的价值追求,为破解“各美其美”到“美美与共”的转化难题、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的协同共进与整体提质提供价值指引。

 生态系统整体性构成协同治理客观基础。生态系统本身是一个有机整体,其演化运行不受行政边界的刚性约束。生态循环、资源涵养、环境演化均是全域联动、相互影响的有机过程,单一区域的生态建设难以脱离整体生态格局独立推进。局部地区的生态保护成效,容易受到周边区域发展建设与生态治理行为的传导影响,碎片化、属地化的建设模式难以系统性化解全域生态问题。因此,在尊重区域差异、实现各美其美的基础上,需要依托跨域协同打破地域壁垒、统筹全域生态建设。唯有如此,才能契合生态系统内在运行规律,保障美丽中国建设沿着系统性方向持续推进。

 生态权益均衡承载协同发展的价值取向。美丽中国建设需要兼顾不同区域发展权益,统筹全域生态福祉,充分释放生态服务价值。不同区域承担的生态保护责任各异,在绿色转型过程中承担的成本存在明显差别,资源禀赋条件与发展诉求也各有侧重。跨域协同通过统筹跨区域责任划分、平衡区域间发展权益、理顺利益传导关系,维护区域生态权益均衡,让各地区在履行生态责任的同时共享发展成果。这种以均衡为内核的协调取向,是中国式现代化在空间维度蕴含的生态价值内涵。它摒弃传统属地分割的发展模式,注重统筹全域生态福祉,推动优质生态公共产品实现跨区域普惠共享。生态权益的区域均衡,既是保障人民群众享有优美生态环境、满足高品质生活向往的内在要求,也是在空间层面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生态支撑。

 保护与发展共生指引跨域协同实践方向。美丽中国建设内在要求实现保护与发展协同共生,跨域协同立足美丽中国建设整体格局,统筹不同地域的保护任务与发展诉求,构建保护与发展双向赋能的共生关系。依托跨区域的功能联动与要素流动,承担生态保护职能的区域持续稳固生态本底、守住生态安全屏障,提供清洁水源、碳汇增量等生态产品,培育绿色发展新空间;城镇化与产业集聚区域在严守生态底线前提下推进绿色低碳转型,并通过生态补偿、碳汇交易、绿电消纳、绿色技术转移等机制,为生态保护区域提供资金、技术与市场支撑。这种双向赋能的共生关系,打破地域之间的利益壁垒,推动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双向转化,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动态平衡,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差异协同的治理思路。

 

制度创新筑牢

美丽中国建设的协同机制


      美丽中国建设是覆盖全域国土空间、统筹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、兼顾地域特色与跨域联动的系统性工程。依托制度创新健全美丽中国建设的区域协同机制,关键在于实现三个转变,即治理单元由行政区划向生态单元转变,生态价值实现由行政补偿主导向行政与市场协同发力转变,要素配置由属地分割运行向跨区域自由流动转变。

 构建跨域协同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。生态过程具有全域连通、跨域传导的特征,要求治理体系的空间布局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相匹配。建立跨区域信息共享机制,统一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,推动相邻区域、流域上下游监测数据互通共用,为协同治理提供一体化决策支撑。健全跨区域联合执法、应急会商、联防联控机制,围绕跨界污染防治、流域综合治理、跨区域生态修复等重点任务凝聚治理合力。优化跨区域考核与责任分担制度,改进属地单一考核模式,探索以生态单元、流域片区为单元的联合考核机制,细化跨区域生态保护责任划分。通过推动治理单元与生态尺度的有效匹配,打破属地治理壁垒,夯实美丽中国全域生态安全的制度根基。

 健全生态价值转化的区域市场机制。推动生态权益调节从行政再分配向价值共创拓展,关键在于构建可持续的跨区域生态产品市场化实现机制。完善碳汇、水权等生态产品的确权登记、价值核算与评价标准,夯实生态权益市场化交易基础。推进跨区域生态产品交易平台互联互通,统一交易规则、认证标准与结算体系,破除地方市场壁垒,拓宽生态价值跨域转化通道。引导生态功能区由被动接受生态补偿向主动供给生态产品转变,依托市场化机制平衡区域生态权责,持续激发生态保护的内生动力。通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,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区域共赢的发展优势。

 优化绿色发展要素的跨区域配置机制。实现保护与发展动态共生,需要推动绿色技术、资本、人才等绿色发展要素在区域间的有序流动、优化重组。统一区域绿色技术认证标准,打通绿色技术跨区域转移落地的制度堵点。统一碳足迹核算与评价标准,规范跨区域产业链核算口径,协同推进跨区域产业链碳管理,支撑绿色产业跨区域协同布局。完善绿电溯源、跨区交易与权益衔接机制,畅通绿色能源生产、流通、消费全链条制度衔接,保障绿电跨域消纳有序落地。通过统一制度标准、推动规则互通、衔接配套机制,打造区域之间优势互补、双向赋能的发展格局,依托要素高效配置持续夯实保护与发展共生的动力基础。

 地域差异是美丽中国建设的本底特征,因地制宜彰显的是各地建设的特色之美,协同共生成就的是全域发展的整体之美。美丽中国建设的区域协调逻辑,正是在承认差异、尊重地域特色的基础上,把空间差异转化为功能互补优势、发展路径的多元优势与制度创新的动力。这既是“各美其美”迈向“美美与共”的内在要求,也是中国式现代化在空间层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表达。

  

来源:解放日报,日期:2026-10-13

作者:程进,上海社会科学院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副所长、研究员